6万救助金浓浓检察情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为案件当事人申请办理司法救助金
法制周报·新湖南通讯员张芬
近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曾建军、第三检察部主任何厚功等一行陆续前往3位司法救助申请人家中,为他们送去共计6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
为受害人家属送上生活保障
“这件事终于了结了,有了救助款,就可以减轻看病的经济负担了,特别感谢你们!”5月6日,曾建军一行来到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属冯某彩家,为其送上1.7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轮椅上的冯某彩向检察官表达了感谢。
冯某彩之子胡某雄年9月在一场交通事故中死亡,肇事方负事故全部责任,赔偿款却一直没到位。冯某彩悲伤成疾,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了解到情况后,帮助她申请了低保和国家司法救助金,进一步保障了她的正常生活。
“耐心释法+司法救助”化解信访矛盾
“感谢你们这么用心,不但耐心为我释法说理,还为我解决了实际困难,是真正地为民办实事。”5月7日,救助申请人刘某喜对前来发放救助金的检察干警感谢道。
年2月,刘某喜身体多处被王某亮砍伤,经救治痊愈后被鉴定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王某亮虽被判刑,但未对刘某喜进行任何赔偿。且刘某喜认为王某亮的判决太轻,多次上访要求重判。办案检察官一方面耐心为刘某喜释理说法,一方面针对其因案致残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最终为其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金1.3万元。
让受害孩子感受司法温度
“司法救助绝不只是简单发放救助款,更重要的是人文关怀。你们要尽快帮助她修复心理创伤,化解心理障碍,帮孩子重拾生活信心。”5月7日,曾建军等人来到司法救助申请人唐某家中,叮嘱其好好给孩子治疗,助孩子健康成长。
年,唐某未满10周岁的女儿遭受不法侵害,身心受到重创,且因家庭困难无法得到有效治疗。县检察院得知后,第一时间开展前期调查,了解到唐某妻子在女儿两岁时离家出走,家中还有年长的母亲,全家主要靠唐某在外务工维持。被告人虽被判刑,却未给予任何赔偿。最终,县检察院积极争取,经过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程序,为唐某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
今年开展政法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永兴县检察院本着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履行司法救助职责,用心纾解群众困难,传递司法温度,共救助6名案件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