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啦
开始招生啦
本园招生范围内各位家长:
根据长兴县教育局《年长兴县规范幼儿园招生的若干要求》文件精神,先就我园年秋季小班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报名条件
01
招生原则
坚持“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入园”原则。
02
招生对象
年9月1日——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03
招生范围
新塘村、彭城村、南张浜村、新开河村、钱家?村、沉渎港村
报名方式
01
手机报名
使用手机下载安装“浙里办”APP,实名注册并登录,首页定位“湖州市长兴县”,直接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查询出“长兴县丨幼儿园儿童入园”—在线办理——进入“湖州市长兴县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02
电脑报名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并登录,首页定位“湖州市长兴县”,直接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查询出“长兴县丨幼儿园儿童入园”—在线办理——进入“湖州市长兴县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03
招生时间
04
材料提供
1.幼儿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证;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
2.户籍、住房等信息由报名系统从大数据中心自动获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必须是新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包括新生)的;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按份共有的房产,父、母、新生所占比例合计不少于51%。新生户籍迁入、《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时间统一截止年6月30日。
4.在幼儿在园期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包括幼儿)必须持有该住房,不得买卖,否则幼儿园有权取消该幼儿学籍,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招生办法
第一批:户籍在乡镇(街道)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幼儿,幼儿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包括幼儿)的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用途一栏为住宅,下同)所在地一致时,以幼儿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包括幼儿)的住房所在地为依据确定应入幼儿园。
第二批:户籍在乡镇(街道)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幼儿,当幼儿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包括幼儿)的住房所在地不一致时,按照“就近入园”的原则,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包括幼儿)的住房所在地为依据确定应入幼儿园。
第三批:户籍在乡镇(街道)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幼儿,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包括幼儿)在乡镇(街道)无住房的适龄幼儿,以幼儿户籍所在地为依据确定应入幼儿园。
第四批:户籍在县内其他乡镇(街道)的幼儿,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包括幼儿)已在(街道)购买住房且稳定居住,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包括幼儿)的住房所在地为依据确定应入幼儿园。
收费标准
据长发改办7号文件精神,保教费元/月,按五个月收取;根据长价发10号文件精神,代管费元/学期,按实结算;伙食费、点心费(一餐两点)8.5元/天,以自愿原则,按实际天数开学初预收。
其他事项
01
咨询电话
-
02
监督电话
县教育局基教科:
03
手机报名
1.本招生信息仅限小班新生招生,不涉及其他年级。
2.报名时需填写意愿服从统筹安排的承诺书,如录取到相应批次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委托长兴县公证处在该批次中采取现场抽签、随机录取的办法招录,该批次中未录取幼儿和之后批次中的幼儿将统筹安排到周边有空余名额的幼儿园入园,如不愿意服从安排则视作放弃。如录取到相应批次人数等于招生计划数,则之后批次中的幼儿将统筹安排到周边有空余名额的幼儿园入园,如不愿意服从安排则视作放弃。
3.请相互转告,谢谢合作!
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心幼儿园
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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