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吕梁市委组织部《关于选派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社区)任党组织书记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选派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社区)任职开始报名啦!
具体公告如下:
选派目的
为进一步壮大农村(社区)带头人队伍,努力形成激励干部到基层一线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选派条件
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符合条件的,具有1年以上党龄的中共党员,对党忠诚,政治素质良好,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具备到村(社区)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选派资格
第一类: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二类: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本人意愿和现实表现,可适当放宽年龄
选派程序
(一)推荐方式
01个人自荐有意愿的优秀年轻党员干部持《报名表》一式两份到所在单位报名
02单位推荐各单位党组织对相关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汇总研判,经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形成单位推荐意见,对推荐人选的现实表现情况作简要鉴定并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
(二)报名资料
01《兴县选派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报名表》一式两份
02《兴县选派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推荐表》一式两份
03受表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04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
0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
(三)报名地址及时间
01报名地址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室
02截止时间年8月23日下午6点
03联系人:白国华-
管理考核及待遇保障
(一)任期期限
到村(社区)工作应至少干满一届(5年),鼓励长期任职
(二)考核奖励
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按照不低于我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标准落实,一般不低于3万元;实行“一肩挑”的按不低于3倍标准落实,一般不低于3.6万元。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低于上年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三)优先使用
选派干部在村(社区)任职满3年,任职村(社区)面貌变化较大、成绩突出,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或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的,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晋升一级职级,本乡镇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按规定程序提拔使用,并继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满5年、完成工作目标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符合提拔或晋升条件的,提拔一个职务层次或晋升一级职级。符合调任公务员条件且表现优秀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任公务员
(四)召回机制
到村任职满1年以后,所在村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排名本乡镇后10%、被列为软弱涣散村或本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扣发年度考核奖励50%,召回原单位,当年不得评先评优,2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在村任职年限不计入农村基层工作经历,派出单位当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五)其他事项
其他管理考核及待遇保障等参照县委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选派工作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视有关情况予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