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助学金审核受理的范围与条件:一、受理范围主题分类:教育科研,民族宗教服务对象:自然人二、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户籍在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清远市连州市瑶安瑶族乡、三水瑶族乡,清远市阳山县秤架瑶族乡,韶关市始兴县深渡水瑶族乡,肇庆市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惠州市龙门县蓝田瑶族乡,河源市东源县漳溪畲族乡,以及分布在省内36个县(市、区)的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包括自然村);2、小学和初中均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小学就读的新考上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含省外学校)的少数民族大学生。相关阅读: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助学金审核需要经过哪些流程?网上办理流程少数民族大学生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并登陆,根据要求填写申请,县级民族工作部门要将资助大学生名单登记造册,汇总报市民族宗教局,市民族宗教局报省民族宗教委备案,省民族宗教委将名单汇总后及时函告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资助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下拨到有关县级财政部门,由县级财政部门拨给县级民族工作部门。窗口办理流程少数民族大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学生注册证明等资料,到所属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进行身份认定,县级民族工作部门要将资助大学生名单登记造册,并于每年12月底前汇总报市民族宗教局,市民族宗教局报省民族宗教委备案,省民族宗教委将名单汇总后及时函告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资助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下拨到有关县级财政部门,由县级财政部门拨给县级民族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