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山西兴县车辆疑故意失控致7死1

年5月13日下午14时许,兴县奥家湾乡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郭某亮(男,27岁)因感情纠纷在奥家湾乡沟门前村将郭某英(女,21岁)致伤,将裴某英(郭某英的婆婆)、蒋某龙(郭某英的丈夫)、蒋某宸(郭某英的儿子)杀害。随后,郭某亮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逃窜,将1名出警人员和13名行人撞倒。截止目前,该案件共致7人死亡,11人受伤。

这是继5月11号,辽宁东港市发生“杀猪匠”疯狂杀戮,导致至少七人死亡,多人受伤之后的又一起群死群伤事件。而兴县奥家湾乡发生的这起事件,还更加恶劣,居然将个人的感情纠纷,报复到社会上,杀人后又疯狂用车撞人,等侍凶手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事件发生后,更多的细节透露出来了。在13名被撞倒了行人中,有五六个是小孩,这让人十分痛心,孩子是父母心中的宝,这些受害的孩子,他们的父母将如何能承受的住这么沉重的打击?

另外,还好周末学校放假,不然,很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儿童伤亡。还有,凶犯驾车疯狂一路撞人,是被一辆出租车逼停的。倘若杀人车辆串到更繁华的十字路口,后果将更加不堪设想。

对于勇敢站出来的出租车司机,相关方面应该给予嘉奖。当报复社会的事件刚发生时,如果有更多的人站出来及时制止,见义勇为,将会减少很多伤亡,甚至让凶犯的计划破灭。

这个事件中,无辜的人们再次成为了惨重的牺牲品,对于当下,时不时出现扭曲了心态的暴戾人,我们应该保持高度的警惕。一般来讲,报复社会的行为,通常被称为“报复心理”,这种人通常有敏感多疑,以及发泄的特点,而因一个人情感问题报复社会,更让人不可理喻。

当然,屡屡发生此似事件,也提醒我们的社会,要完善矛盾调解机制,对一些邻里纠纷、情感纠纷,家庭矛盾、婚姻矛盾等要尽早介入,尽可能在初期就化解掉,以避免升级成为重大社会事件的隐患。

另外,一些地方浮躁的社会大环境,可能也是此类事件的催化剂。我们应该推动社会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大力提倡正确的“三观”和婚恋观,倡导传统美德,打造风清气正和谐文明社会环境,从大环境上减少发生此类事件的概率。

总之,近段时间屡屡发生此类事件,不能只单单看着是个案,在严惩犯罪分子,打击他们嚣张气焰时,也要正视社会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做好预防防范机制,努力创造一个更稳定的社会环境。

亲爱的读者们,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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