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年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安排的公示
根据郴财农指〔〕7号文件,安排我县年市本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万元。通过项目库筛选和各乡镇(街道)上报,经县乡村振兴局与县财政局共同审定,现将本批项目计划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年7月19日至7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永兴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
永兴县乡村振兴局
年7月19日
附件
永兴县年市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
单位:万元
注:项目类别中项目类型、二级项目类型、项目子类型需参照《1-1-5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分类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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