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有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于年12月1日14:30起,有序解除部分区域静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解除临时静默管理区域
1.蔚汾镇金凤油城以东、阳光上城以西区域;
2.奥家湾乡除三二十里铺村以外的其他区域;
3.蔡家崖乡除胡家沟村和五龙堂村以外的其他区域;
4.康宁镇全域。
二、具体要求
解除静默管理后,要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实施更加高效、精准的管控措施,解封不解防,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
1.严格出入区域管理。对解除静默管控区域和未解除静默管控区域的边界加强管理,非必要不跨区流动,跨区流动需持有效证明或通行证。
2.加强核酸检测和防疫检查。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和重点监测人员“一天一检”,广大居民除重点区域外实行常态化核酸检测。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环境通风消毒等防疫要求。
3.保障基本生活。一般性经营场所暂缓开放,保供超市和药店严格执行“关门不关店、服务不下线”的原则,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物资得到满足供应。
4.加强个人防护。请广大居民增强风险意识,积极主动、自觉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非必要不流动,严禁打扑克、打麻将、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共同创建无疫环境,为维护兴县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做出积极贡献。
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2月1日